XXX企业改革职工安置方案
(参考格式)
依据国家、省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和市政府《佳木斯市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佳政办发﹝2014﹞18号)的文件及市人社局关于《佳木斯市厂办大集体职工安置实施办法》(佳人社发﹝2014﹞238号)通知精神,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从实际出发,着力解决主要问题,不纠缠历史旧账;
(二)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三者关系,充分考虑职工、企业和社会的承受能力;
(三)坚持依法安置的原则,维护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到程序规范,有情操作。
二、职工安置时点及人员构成情况
职工安置时点。按照省政府对本次厂办大集体改革时间要求,确定以2012年12月31日为本企业职工安置时点,既2012年12月31日与本企业保持劳动关系的职工为本次企业改制职工安置对象;职工工龄、社会保险及债务统计以此日期为截止日。
截止2012年12月31日,企业在册职工人,其中:在岗职工人,下岗职工人;男职工人,女职工人。在册职工中2012年12月31日前已达法定退休年龄尚未办理退休手续人。工伤(或职业病)职工人。本次拟解除劳动关系职工人。企业有离退休人员人。
三、职工安置办法
(一)在册职工安置。对于2012年12月31日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在册职工,本企业为其补缴养老保险费,办理退休手续;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在册职工,本企业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签订《厂办大集体企业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备案登记表》,支付经济补偿金,补缴社会保险费,接续社会保险关系。
经济补偿金支付按《佳木斯市厂办大集体职工安置实施办法》执行。
(二)工伤(含患职业病)职工按照国家《工伤保险条例》及《黑龙江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黑政发﹝2011﹞8号)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等级的工伤保险待遇。
(三)职工再就业。方式:存续企业招聘、职工自谋出路、纳入失业保险。
四、经济补偿金支付办法
(一)经济补偿金标准
经济补偿金标准,在岗职工按本人解除劳动关系前12个月平均工资确定;下岗职工及上岗职工中平均工资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1,050元)确定。
本企业2012年1-12月份企业工资总额万元,每人月平均工资元。平均工作年限年。(正常生产企业)
本企业已停产多年,全员下岗,经济补偿金标准为2012年佳木斯市最低工资标准1050元。(关停企业)
(二)经济补偿金筹集办法
争取国家经济补偿金50%补助资金,每人年工龄补助525元;总额万元。
企业需自筹经济补偿金万元,写明筹集渠道、解决办法等。
五、社会保险的处理
(写明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现状及问题,如何解决。)
(一)养老保险。企业和职工按规定比例补缴职工在本企业工作期间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二)失业保险。企业和职工按规定比例补缴失业保险欠费;本企业负责将参加失业保险职工名单报市失业保险局备案;符合条件的办理申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手续,职工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三)医疗保险。企业按单建统筹方式为职工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欠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企业或职工补缴,确保职工及时享受医保待遇。
六、拖欠职工债务的处理
(一)拖欠总额及构成
1、拖欠职工工资万元;
2、拖欠职工代垫养老保险费万元,其中:2012年12月31日前已退休人员垫付养老保险费万元。
3、拖欠独生子女费万元,其中:2003年1月1日以后退休人员独生子女一次性补助费万元。
4、拖欠职工集资款(股金)万元;
5、拖欠职工其他债务万元。
以上五项合计万元。
(二)债务处理
资金筹集渠道、方法及落实情况。解决方式包括:一次性偿还、协议分期偿还、以物抵债、债转股、和解、待国家政策支持等。
七、其他事项
(一)退休人员安置。对本企业退休人员,预留档案管理费和劳动事务代办费,交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档案管理中心管理;预留基本医疗保险费(由个人承担元),纳入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管理。
(二)、职工档案及社保关系转移。本企业负责将职工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到新企业或属地人社局相关单位。社保关系转入个体的,由个人按规定时间到社保经办机构缴费。
(三)本方案需在上级主管单位及市总工会的指导下,经企业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相关主管部门同意并经属地主要领导批准后实施。报同级人社部门备案。
附表:厂办大集体企业改革成本资金测算表
XX单位(盖章)
2014年XX月XX日
说明:此参考样本,仅供企业参考。具体制定时,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把情况和问题说清楚并灵活掌握。
厂办大集体企业改革成本资金测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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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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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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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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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申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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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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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资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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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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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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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成本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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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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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工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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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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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拖欠职工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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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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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拖欠职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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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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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拖欠独生子女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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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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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拖欠职工垫付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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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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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拖欠职工集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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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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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拖欠职工其他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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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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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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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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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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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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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补缴社会保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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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拖欠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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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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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计入个人账户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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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拖欠失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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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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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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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各项预留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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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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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伤残职工预留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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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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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退休人员医保费预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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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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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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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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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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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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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审计评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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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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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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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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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家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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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企业自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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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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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资金结余+(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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