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集团“三供”分离移交工作组
一、概况
中国一汽长春属地“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分为三部分:一是集团本部区域(长春市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含生活热水)约11万户,1100多万平方米;供电约7.9万户,供水5.6万余户(分冷水和生活热水两套系统),天然气约7万户。二是北厂区域(长春市宽城区)。供热43万平方米(含计划拆迁约5万平米)4751户、供电3294户、供水3680户。三是解放特种车厂区域(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电2250户、供水2250户。
中国一汽“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于2014年9月正式启动。省、市领导给予高度重视,并分别批示由长春市负责组织实施和接收。市政府分别成立一汽“三供一业”分离移交领导小组、工作小组。长春市公用局作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业务牵头单位,多次组织专题会议,并在2014年底完成水、电、气、热的初步接收方案。2015年长春市政府明确各接收主体,并分别进行对接及开展分离移交方案的编制工作。2015年主要完成以下工作:一是北厂供热移交。与长热集团共同协商确定北厂供热改造内容并编制《北厂民用供热分离移交工程实施方案》、签订移交协议,完成资产移交及2015年改造工程,已支付部分改造费用。二是民用燃气移交。完成4万户(共7万户)改造并移交。燃气分离移交协议因涉及到非国有企业接收资产划转及费用支付问题无法解决,协议未能达成;改造费用未支付。三是集团本部供热移交。研究制定了2015年移交140万平供热改造方案及1100万平整体移交方案。宇光对2015年拟移交140万平面积供热管网进行改造,由于居民严重阻挠,改造完成的管网又恢复原样,没有完成移交。
二、贯彻45号文件后的“工作情况”、主要做法
(一)工作情况
针对2015年分离移交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我们和长春市政府、市国资委、公用局多次协商,研究解决方案。一是关于非国有接收问题。市国资委就燃气分离移交操作事宜组织一汽、国投公司和长天公司召开三次专题会议研究,现已达成一致意见,即:由国投公司作为分离移交接收单位,长天公司作为施工单位,一汽分别与国投公司和长天签订两方和三方协议,界定资产无偿划转、改造及资金支付等相关事宜。长春市政府已出具相关文件支撑,正在商谈签订两方协议和三方协。预计10月末前可全部完成改造和分离移交。二是关于供热接收主体问题。针对燃气接收存在的非国有问题,长春市政府确定重新论证一汽供热接收主体。大唐吉林发电公司、长春热力集团分别向政府请示接收,并与一汽对接,提出各自方案和承诺。市公用局也多次征求一汽意见,并起草《关于央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供热接收企业确定的原则及确认流程》。一汽组织对流程讨论提出三个原则意见:第一个原则,在满足一汽生活区居民需求的前提下,由政府确定;另一个原则是必须按国务院国资委的要求“先移交,后改造”;再一个原则是改造标准按国资委要求以“维修为主,改造为辅和技术合理、经济合算、运行可靠”,且接近一汽动能的供热水平。从对两家供热接收方案对比分析,一汽建议由大唐吉林发电公司作为接收主体。截至目前供热接收主体尚未确定。三是供电、供水推进情况。2016年2月至8月,一汽与供电公司多次对接,并签订分离移交框架协议;与水务集团多次对接,研究具体方案及推进事宜。目前,供电和供水方案还在推进中,主要问题集中在改造范围和改造费用的确认上。
(二)主要做法
一是建立健全组织机制及管理流程。集团公司成立以集团公司主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参加的“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建立健全“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原则和管理流程,编制集团“三供一业”工作方案,制定推进工作计划,确保分离移交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坚持按照国资委45号文件精神推进“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在对市政府出台《实施方案》审查时,我们提出应按照国资委45号文件精神,增加“技术合理,经济核算、运行可靠的要求,以维修为主、改造为辅,促进城市基础设施优化整合。”内容。在与接收企业对接中坚持“先移交、后改造“的原则。三是对改造范围、改造内容的确认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属于一汽资产或属于一汽供应的用户,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改造内容。对于改造费用双方协商确认最高限额(造价审计),签订协议,支付部分费用,再按施工决算审计确定最终费用。四是坚持共同协商、风险共担、换位思考的解决问题原则。在燃气分离移交协议如何签订问题的解决上,市国资委多次组织协调,各方充分协商、考虑各方的风险可承担范围、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另外,在各接收主体提出用地需求上,我们也采取换位思考方式,一视同仁,尽量满足各接收主体所提出的需求。五是移交企业作为分离移交主体,负有在满足居民需求、维持社会稳定的前提下平稳过渡移交的责任。如何保证移交后供热质量与现有一汽生活区居民的供热水平基本相当,使居民满意,是我们必须考虑的问题。所以我们提出在供热接收主体的选择上,从热源建设方案及建设进度、供热能力和供热质量、满足居民需求及供热口碑等方面大唐吉林发电公司明显优于长热集团,一汽建议由大唐吉林发电有限公司做为供热接收主体。
三、下一步工作
中国一汽“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虽然起步早,但目前实质性进展不大,主要是一汽分离移交体量大,需要新建电源、热源实施“摘转供”;同时,一汽生活区现有350万平米尚未进行分户改造,现有水、电、热系统改造量也很大,改造费用一汽与各方正在协商、确认。
具体工作安排:一是配合市政府尽快落实供热接收主体,使热源建设落实,争取2017年釆暖季实现供热移交,2018年底前完成全部改造工作。二是继续与接收企业对接,协商确定供水、供电、供热分离移交实施方案内容及改造费用,争取2016年完成水、电、热分离移交实施方案及费用的确认工作,2017年初完成各协议的签订,2017年4月份开始改造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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