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为新时期指导和推进国企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提出了新时期国企改革的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提出到2020年国企要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形成更符合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国资管理体制、现代企业制度、市场化经营机制,使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
2020年6月30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对国企改革目标、时间表、路线图进一步明确,一是坚定国企市场化改革方向;二是国企改革的七大内容;三是增强国有经济五个发力点,意味着国企改革步伐将进一步加速。
就湖南海利而言,作为湖南省国资委下属的重要国企及上市公司,其深化改革程度如何,鉴于每家国企特别是上市公司情形不同,存在性质、行业、领域、环境等方面的诸多差别,如何根据《指导意见》及《行动方案》要求进行改革和发展,须根据自身情况来判断及对待,既不可一概而论又不能面面俱到,更不可生搬硬套脱离实际。这里根据《指导意见》及《行动方案》,就“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方面,对湖南海利在此方面做出的成效从资本市场的角度来进行看待,从中对湖南海利在资本运作方面对未来发展及走向给予一个正确的认识。当然,分析不可能全面论述面面俱到,仅只是从资本市场视角出发,分析如下:
一、2018年非公开发行2791万股,募资2.1亿
从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结果来看,一方面体现了公司的发展前景和实力并顺利完成,一方面深入贯彻了《指导意见》关于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探索实行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三方面精神,体现在:
1、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湖南海利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南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瑞丰林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招证资管-同赢之湖南海利1号员工持股计划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共计4名对象。从中不难看出,此次定增较好的体现了《指导意见》关于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要求,对象中既包括了原国资背景的控股股东海利集团和湖南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在内,又吸收了民营资本深圳市瑞丰林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参与其中,更为突出的则是最后一名对象中囊括了员工持股的湖南海利1号员工持股计划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将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工作纳入到资本运作当中,可谓是对《指导意见》精神从理论与实践上予以领会及实操的结合;
2、从定增对发行后股本结构来看,海利集团仍为控股股东,实控人仍为湖南省国资委,说明此次定增严格按照《指导意见》要求既保持了国有控股又未导致国有资产流失,既实现了企业股权多元化又朝“以管资本为主”的转变;既提高了资产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又不影响监管的效率和针对性,可谓一举三得;
3、从募资投向来看,2.1亿资金全部用于与主业相关的杂环农药及其中间体产业化基地建设、环境友好型农药生产装置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能力提升建设项目,较好的促进了公司主业发展,为2020年实现营收20.26亿、净利润2.89亿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从2018年成功定增不难看出,此次定增既是对推进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一次尝试,又是一次完美的资本运作,两者结合较好的体现了湖南海利对落实《指导意见》的要求,特别是历史上第一次将员工持股计划纳入其中,将对企业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科研、经营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予以持股,通过实施员工持股建立起激励约束长效机制,故从三方面情形来看,此次定增可谓是国企混改的一个经典案例。
二、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供水、供电、供气、物业管理)分离移交
2019年10月,湖南海利将全资子公司湖南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湖南海利常德农药化工有限公司以及分公司湖南海利试验工场3家单位的职工家属区共计774户涉及“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给当地政府,将不再承担这3家单位相关社会职能费用。此举一方面是为落实国家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相关政策,有利于减轻负担及降低成本费用,改善职工家属生活条件及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另一方面为公司进一步聚焦主业、提高核心竞争力做到放下包袱,轻装上阵。
就此次“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而言,虽对2019年损益减少1689.72万,但从长远来看收益大于损益,公司由此获得了快步发展的时间及空间;同时就混改的成效来看,首先开始逐步实现朝以管企业为主向以管资产为主的转变,其次为混改创造了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环境条件,再者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故从三方情况结合而言,此次“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体现的混改成效之一是抛掉包袱轻装上阵。
三、关停湖南海利株洲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2017年6月,为贯彻落实《湖南省湘江保护和治理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实施方案》和《株洲市2017年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工作计划》等文件精神,公司将全资子公司海利株洲予以关停运转,虽对2018年整体合并报表利润影响达-4,912万,但从落实《指导意见》的要求来看,既是湖南海利落实“生态环保”和履行社会责任意识的体现,又是混改成效的一个侧面体现。即湖南海利作为化工行业上市公司的代表,混改不仅在考虑公司利益需求的同时也兼顾了社会责任,把履行社会责任与企业发展紧密结合,在维护股东员工等各方权益的同时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服务社会和承担社会责任。简而言之,混改不能单纯的以利益为前提,更要兼顾社会责任,这是企业发展的道德、良心所在,义利相融是企业健康、良性发展的内在动力。
四、海利贵溪新区部分项目建成投产
2021年1月,控股子公司海利贵溪化工农药有限公司“新区生产装置建设项目”3000吨/年丁硫克百威装置建成投产成功,在增加丁硫克百威产能的同时对满足市场需求及提高行业竞争力与增收夯实了基础,再加上宁夏基地对新型除草剂、杀菌剂、高附加值剂型品种等装置建设以及在锂电储能材料升级和新型高分子材料产业链的延伸,表明公司在优化产业布局和调整产品结构步伐上对《行动方案》的进一步落实,以增强公司在竞争、创新、控制、影响、抗风险能的“五个力”。
五、收购控股股东海利集团旗下工程咨询公司及安科公司100%股权,主动减少和降低关联交易
2021年6月,湖南海利出资1207万收购控股股东海利集团旗下的工程咨询公司及安科公司100%股权,将两家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至此,持续多年与控股股东海利集团发生的咨询设计及环境影响与安全预评价这两项关联交易终于划上一个句号。从落实《行动方案》的要求来看,是对“优化国有资本布局”要求的体现,即推动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引导企业进一步聚焦实体经济,做强做精主业,同时也是为减少与控股股东关联交易改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进行的举措。从整合成效来看,一方面体现出公司严格按证监会、交易所关于主动减少、降低关联交易保持业务上的独立性;一方面体现出公司在提高整体竞争力产业上的布局和完善,故整合成效既是其落实《行动方案》的开篇之作,又是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的体现。
综上,湖南海利作为湖南省最早的国企上市公司,能支撑到今天不断发展壮大并成为化工行业的风向标,整体而言混改对企业发展的成效明显。就其深度及力度而言,不仅将《指导意见》与自身实际情况相结合,做到了理论与实践的统一,还摸索出一套符合自身需求及发展的方法并成功走出了一条特色混改之路,不失为国企上市公司混改的一个经典。
而要看到一点的是,2020年出台的《行动方案》是对2015年《指导意见》的补充及延续,说明混改非一朝一夕之事,既没有时间节点限制又没有结束之日,后续如何巩固前期成果并在此基础上继续下去,“十四五”期间如何按《行动方案》对混改再创新绩,如何“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如何进一步提升主业盈利能力回馈投资者,将是湖南海利新形势下未来三年面临的主要工作。而从完成收购控股股东海利集团旗下工程咨询公司及安科公司100%股权主动减少和降低关联交易工作来看,湖南海利已完成对混改新工作开展的第一步,成效已初显,后续如何通过实施集团主业资产证券化加速推进混改成果确保年度营收增长10%以上,不仅仅是对整个公司也是对履职转型的董秘刘洪波在资本市场面临的新挑战和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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