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国有重点企业管理标杆创建行动 标杆企业、标杆项目和标杆模式名单的通知
国资厅发改革〔2021〕30号
各中央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
按照对标世界一流管理提升行动工作部署,国务院国资委组织国有重点企业认真开展管理标杆企业、标杆项目和标杆模式(以下简称“三个标杆”)创建行动。经过企业申报、专家评审、征求意见等环节,现已确定“三个标杆”名单,现印发给你们,请扎实做好“三个标杆”创建工作,切实发挥管理标杆的示范带头作用,以点带面推动对标世界一流管理提升行动取得更大成效,促进国有企业不断强化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建设。
国务院国资委将指导和推动企业高标准、严要求做好标杆创建工作,适时开展评估评价,对管理提升成效显著的企业,加大宣传推广,打造一批充分展现新时代国有企业管理水平的优秀品牌。
附件:国有重点企业管理标杆创建行动标杆企业、标杆项目和标杆模式名单.docx
国资委办公厅
2021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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