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先作以下假设:
1、某国有企业实收资本1亿;
2、今年实现利润1000万(则国企的资本利润率为10%);
3、该国企兴办的大集体长期占用主办国企的土地、厂房、设备800万;
4、主办国企还支付了600万现金作为大集体改革的补贴费用;
5、大集体的净资产全部用于改革成本,且中央财政补贴足额到位,但仍不够支付改革成本。
二、国资委将下调对该国企及其高管的考核标准:
大集体长期占用主办国企的土地、厂房、设备(假设为800万),一直在“养”着大集体职工,对主办国企1000万利润的贡献为0,这些资产可视为主办国企的“呆坏账”。若将这800万资产划拨给厂办大集体用于安置职工,国资委可从该国企的国有权益中予以核销。国资委将来对该国企的实收资本的考核基数下调至9200万(即总资产-核销的大集体长期占用的800万资产)。同时,国资委认定主办国企的业绩利益仍视为1000万,而非400万。主办国企上缴利润的基数下调为400万,而非1000万。但过了本次改革政策窗口期后,主办国企不再享受这些“好处”。
三、厂办大集体改革对主办国企的“好处”:
1、核销国有权益:核销了主办国企历史上的“呆坏账”,即核销大集体长期占用的800万土地、厂房设备等资产,主办国企的实收资本下降为9200万;
2、提高了主办国企的资本利润率:主办国企资本利润率上升至10%以上((1000万利润÷9200万资产)×100%);
3、卸掉了大集体历史上的维稳责任,解决了向大集体没完没了的“输血”问题。改革后,主办国企不再源源不断向大集体通过转移利润、关联交易、挂账、逢年过节送温暖、维稳等方式“输血”;
4、降低了国有资本利润上缴额度:主办国企向国资委上缴国有资本预算收入的计算基数下降了,即只需按400万(利润1000万-支付改革成本的600万现金)。如果上缴比例按15%计算,即今年只需向国资委上缴60万(即400万×15%),而非150万(即1000万×15%);
5、补贴给大集体的改革费用将认定为业绩利润,不影响国资委对主办国企高管的考核和个人工资:国资委到年终向该主办国企进行业绩利润考核的时,国资委仍视同该国企完成了1000万的业绩利润,国资委仍按1000万的业绩利润计算该国企高管年薪、奖金;
6、对于因支持大集体改革导致经营特别困难的主办国企,国资委将给予一定的国有资本金的注入。
四、厂办大集体改给主办国企可能会带来的负面影响:职工稳定问题。
大集体改革中难免会引起职工的思想波动。影响稳定的主要因素是职工思想观念和认识不到位。因此,如果在“事前”做好职工利益诉求摸底调查,加大思想教育、政策宣讲等工作力度,对职工思想上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疏导,合法合规、合情合理地进行动态处理,可防患于未然,大大降低因改革带来的社会风险。
五、厂办大集体咨询服务收费标准(以下报价均不含专家交通费、食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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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及交付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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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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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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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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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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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改革项目建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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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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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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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现有改革政策与企业的人员、资产、债务、经营等基本情况,免费为企业编制《改革项目建议书》,提出改革存在的问题、工作思路、操作流程、法律依据与风险规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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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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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题培训及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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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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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天,6课时/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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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足6小时按每小时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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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宣传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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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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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后二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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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定前可能需要现场调研和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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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改革方式选择及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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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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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底调查结束后一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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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价是单个改革企业的报价,改革企业数量多且方案类同的可适当减免;
2、上诉方案需要事前安排访谈但不另行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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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员安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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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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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方式确定后一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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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股权设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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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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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结果确定后一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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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资产处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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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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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评估结果及上述方案确定后一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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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打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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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专题培训、宣传手册和整体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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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20-6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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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改革企业资产规模、人员规模和复杂程度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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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另可帮助企业修改优化改革草案,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收费标准:6-20万元。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景耘、袁敬华
电话:(010)65707841、13910110170
传真:(010)65705829
邮箱: cxlh66@163.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路8号朗廷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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