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研究中心主任 楚序平
我就当前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为什么混合、和谁混合、怎么混合等问题,讲几点看法。
第一,为什么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在深水区推进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方向问题至关重要。坚持什么样的改革方向,决定着改革的性质和最终成败。在方向问题上,三中全会《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说得非常明确,牢牢把握这次全面深化改革的总原则,是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
第二,和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中全会说得清楚,要积极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一是和非公有资本的混合,二是和社会资本的混合,三是要积极提供公众参与混合所有制的机会,四是积极发展双向混合所有制经济,不仅仅是非公有资本进入国有资本搞混合,还要提倡国有资本主动进入非公有资本混合。
当前,一些企业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搞定向增发,在当前改革的特殊时期,非公开定向增发需要周密的、经得起质疑的特定理由,要高度谨慎。这种方式不公开、不透明、没有竞价,很容易产生利益输送,很容易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应该坚决纠正。推进混合所有制,必须避免暗箱操作,坚持进场交易、竞价交易、阳光操作,充分披露股东信息,让市场发现价格,让法定程序和市场机制决定对价,才能保障国有资产安全。
第三,怎么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改革关键是公开透明,坚持程序公正、公开、透明。在资产定价方面,要坚持所有产权交易都必须进场交易、竞价交易,依法披露交易信息,杜绝暗箱操作。在国有股权定性方面,要特别警惕所谓国有“优先股”和“黄金股”之类的混合方法。所谓“黄金股”只是国有企业彻底私有化的一个噱头,根本不应该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选择。
第四,谁来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
我个人认为,问题的核心,在于怎么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规范大股东行为。国有企业作为大股东,要切实保障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求偿权,依法合规披露关联人以及关联人交易、损益、经营预算和收益分配,依法依规分红,切实保障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做模范的企业公民。
第五,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领域。
有人主张,要求开列混合所有制的负面清单,出台限制国有经济在竞争性领域的目录。这是完全违背三中全会精神的,本质就是彻底私有化。对在什么领域搞混合所有制,三中全会决定说得很明确,发展混合所有制,目的要探索基本经济制度的实现形式,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高国有企业竞争力。只要符合这个目标,都可以混合,反之就不能混合。
第六,积极推进员工持股改革。
员工持股改革,是三中全会提出的国有企业改革的最闪亮创新,是混合所有制最闪光的亮点,是二十一世纪的新公有制,符合马克思劳动创造价值理论和现代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只有员工持股的企业,才可能成为可持续发展的好企业。推进员工持股改革,应该坚持在新增利润基础上的增量改革原则,不能打存量资产的主意;应该坚持激励为主原则,防止出现“平均主义大锅饭”;应该坚持促进科学决策原则、坚持规范管理原则,设置退出机制,而不是终身制;设置有效的股票流动制度,防止员工股权外部流失,使持股员工范围始终处在为企业作贡献的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