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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评论 
“混合所有制”辩




近日,《求是》、《红旗文稿》杂志同期发文辨析混合所有制,并各有侧重。



混合所有制不是个新概念,早在11年前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即已提出,十七大报告再次强调“以现代产权制度为基础,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国资委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底,全国90%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完成了公司制股份制改革;中央企业及其子企业中,混合所有制企业户数占公司制企业户数的比例接近57%,占中央企业登记企业总户数的一半以上;中央企业资产总额的56%、净资产的70%、营业收入的62%已在上市公司,石油石化、民航、电信、建筑、建材等行业的中央企业主营业务资产已基本进入上市公司。从这个角度看,混合所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已经处于主要地位。



随着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定位“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这一财产所有结构再次成为热门概念,被认定将成为国企改革下的一步方向。在去年1122日的《人民日报》上,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主任楚序平曾有预测:“到2020年,绝大部分国有企业实现股权多元化,除少数特殊领域外,大部分国有企业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企业。国有资本可以根据需要实施绝对控股、相对控股、参股,也可以实行优先股、黄金股等形式。”



闻风而动,中石化在今年219日打响混合所有制改革第一炮,宣布把旗下包括加油站在内的下游销售业务与民营资本“分享”。而后,中海油、中冶、中石油、宝钢集团、中航科工集团、中国海运集团、大唐集团等多家央企相继成立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混合所有制思路纷纷“浮出水面”。



然而,针对这场呼之欲出的改革大潮,坊间存有激烈争论。例如,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执行副院长毛寿龙(微博)声称“改革的理想状态是国企私有化”;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张维迎断言“如果混合所有制变成长期稳定制度,它一定是严重的腐败”。与此同时,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徐希燕却强调“国有企业私有化完全不可行”、“经营好的国企完全没有必要改革”。司马南、司马平邦、尹国明、王小石等人更以“洋水务”威立雅在兰州自来水苯超标事件中的表现为据,在微博抨击称“有人借机搞国退私进,是倒行逆施之举”。



其中,任志强(微博)的发言因其国企掌门人身份和“放炮”式风格,受到广泛关注。在今年212日的亚布力中国企业家论坛上,他声称“混合所有制就是一个伪命题”:“混合的结果,要不然是国有的侵吞民有资产,要不然是民有的侵吞国有资产,一定是这两种结果,不会有第三种结果。”



上周出版的《南方周末》记录了这场论战,感叹“难就难在一些根本问题上各界缺乏共识”:“对主张国企产权改革的一派来说,混合所有制重新燃起了他们打破产权垄断和市场垄断的希望。而对于另一方来说,混合所有的题中之义却是三中全会决定中的

放大国有资本 ……中央给出了一个模糊的方向,而持不同意见的派别则各取所需式进行解释,让混合所有制的未来走向也变得很不明朗。”



《环球时报》上月所刊《为国企改革划定红线》,即是由中国社科院国家文化安全与意识形态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兼秘书长朱继东借用《共产党宣言》所强调的“所有制问题是运动的基本问题”,强调国企是生产资料公有制的主体和支柱,国企的不断发展壮大是坚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最重要保障。



新近一期《红旗文稿》所刊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周新城署名文章《怎样理解混合所有制》,亦赢得朱继东本人的微博转发推荐。作为中共中央机关刊物《求是》的下属媒体,此文的风向标意义尤其值得关注。



文章强调,“三中全会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为了巩固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加强国有经济主导作用”:“这个问题非同小可,事关我国社会主义的前途和命运,我们必须旗帜鲜明,划清界限,千万不要被新自由主义忽悠了……在非公有制经济迅猛发展的情况下,国有经济如果停滞不前,甚至萎缩,国民经济的主体就会在事实上转移到非公有制经济身上,这是可以预计到的。如果出现这样的局面,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还能保持吗?”



并且,这篇得获求是理论网首页头条推荐的文章还严词抨击了过去20年间一些国企改革路线:“党的十五大以来,有人用新自由主义来解读十五大精神,把股份制当作私有化的一种手段,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按股份制的形式大量出售国有资产,半卖半送、明卖实送,把国有企业的改制当作肆意侵吞国有资产的饕餮大餐,导致国有资产大量流失,一些人借改制一夜暴富。这种景象,人们记忆犹新。不能不承认,这是新自由主义酿成的恶果。”



中国建材集团、中国医药集团在此被树作央企改革成功标杆:“一般在新组建的企业里为私营企业保留了30%的股份,而多数原来的私营企业创业者继续担任新企业的管理者,成为规范治理企业的职业经理人……这是一条既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国有经济为主导,又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新路。”



如果说《红旗文稿》更多地体现了对“红旗”的坚守,那么最新一期《求是》所刊《混合所有制经济是什么样的经济》,则由张卓元(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起草组成员)从“实事求是”的角度,讲解了高层智囊的思路:“有人担心,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会不会影响公有制的主体地位。这种担心是没有必要的……国有经济牢牢控制着国民经济命脉并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同时也要认识到,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需要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国有资产监管要从管企业为主向管资本为主转变。这是一个重大转变,有许多新东西需要认真研究与探索。”



根据他的推算,到2020年混合所有制经济总体上占我国经济的比重将从目前的1/3左右提升到40%以上,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重要的微观主体。



日前,《人民日报》亦曾刊文,呼吁先允许基层积极探索再实行顶层设计,“只有让自上而下
的推动与 自下而上 的探索相互作用,才能不断结出新的改革硕果。”



而在改革的先行之地,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已经通过《南方日报》给出一份基层改革工作清单:“地市层级,不得擅自改变国资委直属特设机构性质或与政府部门合并;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国有企业,不得擅自搞股权多元化。已经是混合所有制的,不得擅自降低国有资本股权比例;涉及政府定价范围的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国有企业,不得擅自改变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格局;按照国家统计标准确定的大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不得擅自借

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 之名,直接或变相向管理层转让股权。”


本文来源: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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