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运集团党组把推进中远海运物流等单位混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明确指导思想,制定实施方案,严格工作流程,积极推进和深化集团所属企业混改。集团纪检监察组和各相关单位纪委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监督,紧盯集团及各相关企业混改工作不放松,创新监督、跟进监督、全程监督,有力推动所属企业混改工作稳妥有序进行。
集团纪检监察组通过现场调研指导、约谈有关单位党政主要领导等方式,督促推动有关单位落实党中央和集团党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混改工作。集团纪检监察组组长刘鸿炜带队到中远海运物流现场调研检查,督促物流相关单位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中央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指南》以及集团印发的《关于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肩负起主体责任,统筹推进混改工作。
督促各相关单位坚持党的建设与企业改革同步谋划、同步开展,根据企业组织形式的变化同步设置或调整党组织,加强企业党建工作,推动政治建设,以良好的政治生态促进混改工作稳妥、顺利进行。集团纪检监察组对国企改革“双百行动”首批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宁波中远海运物流进行现场调研指导,推动层层压实工作责任。中远海运物流纪委将监督工作嵌入混改全过程,在议事规则执行、职工意见征求、混改重要环节落实、选人用人等方面发挥监督保障作用,确保混改工作符合党中央方针政策和集团党组的部署要求,为混改工作顺利实施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坚持紧盯混改过程中的资产、资本、资金状况等重点,督促协调相关监督管理部门积极履职尽责。中远海运物流纪委研究制定监督意见,将改革中的重要决策事项、廉洁风险点、引入战略投资等13项事项列为监督重点,明确了纪委在改革中的监督职责。各有关单位纪委也融入中心工作,发挥监督保障执行的作用,监督企业依法合规履行各项决策审议程序,严格执行清产核资、评估定价、转让交易、登记确权等国有产权流转程序,紧盯企业产权和股权转让、增资扩股、上市公司增发等环节,督促及时公开、公示相关信息,有效防止利益输送。
坚持参加、列席改革相关的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改革专题会、改革汇报会等会议,紧盯改革相关重要事项是否按规定履行集体决策程序等重点情况进行监督,对可能存在的廉洁风险和问题及时提出监督意见或发出监督建议书,对混改监督情况定期发布监督意见,督促相关单位和职能部门认真落实整改,确保国有资产在混改过程中不流失、不打折。中远海运物流深入开展“混改”警示教育活动,以通报的在混改中的违规违法典型案例为警示,严防以混改为幌子将参股企业变成“自留地”,为推进混改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集团纪检监察组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坚持“三个有利于”原则和“群众利益无小事”理念,督促推动混改单位在企业混改过程落实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把好事办实、办好,坚守依规依纪依法、公正公开公平,切实保障职工群众的利益。要求各相关单位充分保障混改企业职工对改革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要做好评估工作,职工安置方案必须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审议通过。督促各相关单位党组织从最突出的问题抓起,从职工最现实的利益出发,用心用情用力解决混改中的困难事、群众的烦心事,增强职工群众在企业改革中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中远海运集团纪检监察组 || 责任编辑 王小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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