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公布(下称《指导意见》),各界热盼已久的国企改革顶层设计方案“靴子落地”,国企改制重启新一轮提速增效。
与上一轮改革“脱困”目标不同,这一轮改革将更多涉及体制机制问题,也将触及繁杂的既有利益藩篱,且《指导意见》明确提出“2020年在关键性领域取得阶段性成果,国企公司制改革基本完成,培育大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骨干国企”的目标,时间紧,任务重。
近几个月以来,习近平多次对国企改革发声,指出国企特别是中央管理企业,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主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占据支配地位,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必须搞好”。李克强也多次强调国企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指导意见》偏向于原则性、纲领性,后续配套文件会部署细节。”一位参与文件起草的人士称,国资委会同财政部、人社部等花费两年时间来制定多个配套文件,不少央企也参与了讨论,个别领域会一企一策,“不能让顶层设计流于口号”。
9月24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一份重要的配套文件面世,改革进一步加速。
最终定稿的配套文件数量可能超出此前外界预期,除薪酬改革、国企整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等方面外,还会在企业社会责任、党建工作、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电力领域改革、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东北国企改革等细分领域上做出部署。
自2013年酝酿起,几经辗转数易其稿,配套政策究竟要解决哪些问题、未来将建立怎样的国资国企构架、部委间将建立怎样的协调机制、备受关注的央企大整合又有何动作、厂办社会等历史包袱怎么办、市场化薪酬和人才流失怎么解等一系列疑问,还有待回答。
可以预计,配套文件接下来将继续选择性公开,最早的一批应该集中在国企分类、员工持股等方面。基本政策已明确,关键就在落实,成败也在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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