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国资委发布《关于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流转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涉及九方面内容,旨在推动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助力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加强国有资产交易流转管理。
“近年来,国有资产交易流转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随着国企改革加快推进,迫切需要对相关规定予以完善。”中国企业联合会研究员刘兴国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总体上看,《通知》从下放审批权限、缩短流转交易时间、简化流转交易程序、扩大协议转让范围等方面,对国有资产交易流转事项相关规定进行了优化调整。随着后续《通知》落实落细,将进一步加快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
具体来看,《通知》提出,涉及政府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主导推动的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以及专业化重组等重大事项,企业产权在不同的国家出资企业及其控股企业之间转让,且对受让方有特殊要求的,可以采取协议方式进行;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子企业,不得因产权转让、企业增资失去国有资本控股地位。
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国企混改与员工持股研究中心负责人朱昌明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与《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相比,《通知》大大简化了交易流程,亦对非公开协议转让审批权限进行了授权放权,还明确了三种可由国家出资企业审核批准的情形,将大大加快国家出资企业内部重组整合的审批效率。
对于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刘兴国表示,当前阶段,“清退工作”已基本完成,接下来的主要任务是在国有企业内部或国有企业之间进行专业化重组整合。而《通知》明确允许采用协议转让的方式,无疑将进一步加快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进程,推动国有资产专业化重组整合提速。
记者注意到,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提出“国有企业发行基础设施REITs涉及国有产权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按规定报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此次《通知》进一步强调,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通过发行基础设施REITs盘活存量资产,应当做好可行性分析,合理确定交易价格,对后续运营管理责任和风险防范作出安排,涉及国有产权非公开协议转让按规定报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朱昌明认为,基础设施REITs是盘活国有资产的重要方式,但作为证券产品,基础设施REITs确实存在基础设施运营风险、产品流动性风险和价格波动风险。因此,《通知》提出相关规范性要求,有利于此类存量资产规范流转,降低了交易风险。
此外,《通知》还在无偿划转、信息披露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值得一提的是,为配合此次新规落地,北京、上海、天津、江西等地的产权交易所对《通知》中涉及的场内国有资产交易业务操作细则进行了相应调整。北京产权交易所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朱戈告诉《证券日报》记者,《通知》中相关规定的落地,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国有资产交易效率。未来,北京产权交易所将不断提高对央企、地方国企和涉公资产交易的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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