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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与厂办大集体企业彻底分离 110多户实施重组改制企业的股权正式划转鞍山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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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3日,鞍钢集团与鞍山市政府签署协议,鞍钢110多家厂办大集体企业将股权正式划转到鞍山市政府,作为独立市场主体成为新的地方国企。这标志着鞍钢与厂办大集体企业实现彻底分离。
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是中央深化国企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作为全国特大钢铁企业,鞍钢厂办大集体企业有着40多年历史,曾发挥过重要作用。但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大集体企业产权不清、机制不活等先天不足问题逐渐显现,改革任务十分艰巨,成为鞍钢集团和地方多年来想要解决而未能解决的历史难题。
为破解难题,国家有关部委和省委、省政府对改革提出明确要求,帮助协调相关改革措施扎实落地。
签约仪式上,鞍山市国资委与鞍山钢铁、鞍钢矿业公司、鞍钢工程发展公司签署了《鞍钢厂办大集体改革改制企业股权划转协议》,鞍山钢铁、鞍钢矿业公司、鞍钢工程发展公司、鞍钢众元产业公司分别与各厂办大集体改革平台工作组签署了《支持鞍钢厂办大集体改制企业发展协议》。
“两项协议”签署后,改制企业将在鞍山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和鞍钢集团支持下,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市场化体制机制,实施混改,获得更大的舞台、更大的空间,成为鞍山市经济发展的生力军。实施重组改制的优势企业划转到鞍山市,将组成新的鞍山冶金产业链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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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顾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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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建国
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副主任,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智库联盟副理事长兼秘书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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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东升
曾任某央企直属子公司常务副总兼总法律顾问等职务,第一批央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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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敬华
中集研“厂办大集体改革专家小组”组长,北京产学联合企业管理中心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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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志生
国企改革实战专家,著名律师,亚洲最大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产学联合企业管理中心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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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海南
权威劳资专家,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兼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历任劳动部(人社部)计划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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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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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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