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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办大集体改革新政解读暨改革方案设计与职工安置、资产债务处理等操作问题处理研修班
中集研〔2016〕9号
各有关单位: 为解决厂办大集体改革经费缺口问题,国务院近日印发的国发〔2016〕19号文确定,在确保央企厂办大集体改革中央财政补助标准不降低的同时,地方厂办大集体净资产不足以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的,差额部分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承担80%。且该补助资金由财政部提前预拨给地方,统筹用于解决厂办大集体职工安置问题。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人社部将联合制定相应实施细则。此前,2016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2016年“两会”、国务院多次常务会议均强调,厂办大集体须及时给予关注并妥善处理,否则可能严重影响国资国企改革进程,甚至激化社会矛盾。随着新一轮国企改革的全面启动,厂办大集体改革再次被提上日程:如中发〔2015〕22号要求继续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国务院国企改革领导小组确定的国企十项改革试点也涵盖了厂办大集体改革。因此,各级国资监管部门、国企及其大集体的管理者须审时度势,充分利用当前全面深化改革的有利时机,加速改革进程,力争在“高补贴”期内“低成本”完成厂办大集体改革任务。 为全面解读厂办大集体改革最新政策导向,解答企业普遍关注的实际问题,中集研将于2016年5月-9月期间分别在北京、青岛、昆明、银川、郑州继续举办“厂办大集体改革新政解读暨改革方案设计与职工安置、资产债务处理等操作问题处理研修班”。将邀请全国厂办大集体改革的归口管理部门--国务院国资委企业分配局大集体改革政策制定者进行权威解析答疑。此外,由于厂办大集体改革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人员广、利益关系错综复杂的系统工程,尽管多数企业已完成大集体调查摸底工作,但在方案设计与操作实施上仍缺乏总体规划和操作思路。为此,本次研修班将在梳理前六十多期学员的实际需求、丰富实操内容的基础上优化了课程内容,更有针对性地帮助企业熟悉职工安置、资产处置、债务处理等操作实施方法、技巧,以便有效规避风险、稳妥完成改革工作。这部分实操内容将由全程辅导过攀钢、洛轴、莱钢、一汽等完成大集体改革的实战专家讲授答疑。 报名咨询电话:010-65707841、65705829。研修班具体安排见附件1、2。
附件1: 研讨班具体安排 一、研讨内容 1、新一轮国企改革政策导向与2016年度厂办大集体改革新政解析 2、厂办大集体剥离改制(关闭)总体规划、方案设计与组织实施疑难问题处理 3、厂办大集体职工安置、劳动关系处理及经济补偿金筹措与财政补偿金核拨程序 如何引导职工增强改革意识并支持改革;企业职工身份置换经济补偿金标准如何计算;经济补偿金的筹集列支渠道及各方比例与核拨程序;补偿金的支付方式与纳税问题;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问题处理;职工安置分类处理原则;工龄时间的计算标准;在岗职工的劳动关系处理与补偿标准;内退职工、离退休人员的预提费用;主办国企借调人员、高管、下岗失业、退二线、伤残、困难职工等各类人员的劳动关系、经济补偿处理;有固定期和无固定期的界定标准;企业平均工资的概念及构成;改制厂办大集体职工社保关系管理与接续;中央、地方财政补助资金的申报、预拨、清算程序,再就业扶持政策梳理。 4、厂办大集体产权界定、清产核资、资产处置与债权债务等疑难问题处理 5、改制后的管理创新、公司治理与管理者激励措施 6、现场诊断答疑与葛洲坝集团、马钢、攀钢等厂办大集体改制实施成功经验分享 针对厂办大集体改制(关闭)方案设计、组织实施与职工安置、资产处置、债务处理等疑难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现场诊断、答疑,并提供解决思路、方法;攀钢等厂办大集体改制成功经验分享。 二、拟邀主讲专家(每期安排2-3名中集研“厂办大集体改革专家小组”专家授课答疑) 1、高云飞:厂办大集体改革最资深的权威专家,国务院国资委企业分配局(全国厂办大集体改革归口管理部门)处长,央企大集体改革总体方案主要审批人,厂办大集体改革纲领性文件(18号文)及多个配套文件的起草人。 2、杨建春:担任葛洲坝集团改制办副主任期间,负责完成集团54家厂办大集体企业重组、改制、关闭工作,并成为首家获得大集体改革中央财政补助(共6690万元)的央企。 3、袁敬华:中集研“厂办大集体改革专家小组”组长,长期从事国企改革、厂办大集体改革的政策研究与咨询工作。辅导过国网、航天科技、航天科工、西电集团、连云港港口集团、北京联通等数十家厂办大集体改革项目。 4、骆志生:中集研“厂办大集体改革专家小组”实战专家,著名律师。成功辅导了攀钢、莱钢、洛轴、一汽等数十家厂办大集体改制项目。其中,由其全程辅导的攀钢大集体整体改制项目获“国家管理创新一等奖”。 5、中集研“厂办大集体改革专家小组”其他成员。 三、参加对象 各国有企业及其集体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法律顾问、经济师及体改、人资、资产、财务、企管、战略、法律、多经等部门管理者等;各级政府国资、财政、人社、税务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各中介机构负责人。 四、时间与地点 第 七 十 期:2016年5月21日-24日(5月21日报到),北京 第七十一期:2016年6月18日-21日(6月18日报到),青岛 第七十二期:2016年7月16日-19日(7月16日报到),昆明 第七十三期:2016年8月20日-23日(8月20日报到),银川 第七十四期:2016年9月10日-13日(9月10日报到),郑州 五、报名办法与费用: 请逐项填写报名回执表并传真至会务处,会务处按各单位报名人数预留培训席位,并于开班前五天发送报到通知,告知具体日程安排。培训费:3200元/人(含研修费、讲义费)。食宿可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咨询电话:010-65707841、65705829,传真:010-65707841,联系人:景耘、袁敬华。网址:www.jtqy.org。 六、推荐资料: 会务处于近期改版了《厂办大集体剥离改制政策与操作解析》,本套资料共2本,售价:680元/套: (一)《厂办大集体改革与管理政策法规汇编》,文件来源于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劳动部、税务总局与各地方政府部门、行业。其中,中央政策法规99个,地方配套文件71个,行业实施文件28个。文件内容涉及:集体企业改制工作程序及责任分解、产权界定、清产核资、资产评估、产权转让、债务处理、关闭破产、职工安置、补偿金、社保福利、再就业、土地使用、财政补助资金、税收、财务处理、民主管理。 (二)《厂办大集体企业改制(关闭)权威答疑、操作技巧与案例分析》,共6个专题: 1、国资委对厂办大集体改制政策与操作问题答疑(分11个主题,采用一问一答式,解答153个厂办大集体改革关于人员、资产、债务等疑难问题); 2、财政部对厂办大集体改革提案的答复(由财政部解答17个关于厂办大集体改革政策支持、经费补助、改革成本、职工安置、配套政策等问题); 3、最高人民法院就正确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问答; 4、厂办大集体改革方案设计及操作思路、方法与操作解析; 5、共计30个集体企业改革(改制重组、破产关闭)案例分析; 6、集体企业改革对策与建议。 七、为降低厂办大集体改革的法律风险,确保队伍稳定,中集研可为各相关企业提供改制(关闭)专题内训、方案制定与咨询服务: 1、提供内训、尽职调查、疑难问题解析诊断与改制思路梳理等服务,总收费3-6万元; 2、拟定改制(关闭)框架方案,确保方案合法法规,收费不低于5万元。
附件2: “厂办大集体改革研修班”网络报名回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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